2026 年 1 月 1 日起,《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 2025 年第 79 号》正式生效,部分钢铁产品出口进入 "先拿证、再报关" 的全新阶段。这一政策覆盖 300 余项钢铁相关产品,直接关系到外贸企业的通关效率与合规经营。本文结合政策核心要求与企业实操痛点,整理出一份全方位的执行指南,助力企业顺利应对新政挑战。
一、新政核心要点速览
本次政策调整的核心是对部分 0 退税率钢铁产品实施出口许可证管理,核心要求包括三大方面:
管理范围明确:纳入管理的产品涵盖铁丝、彩钢瓦、不锈钢管、钢板、工字钢、异型材等常见品类,以及铁 / 不锈钢制管子附件、法兰等配套产品,完整目录包含 300 个海关商品编号对应的货物。 申领要求严格:企业需凭出口合同原件、生产商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申领许可证,加工贸易还需额外提供配额证明文件,许可证由商务部或地方商务主管部门按分工签发。 执行时间刚性:2026 年 1 月 1 日起无例外执行,未取得许可证的货物将无法通关,空运出口企业需格外注意时效衔接。 附:《纳入出口许可证管理的部分钢铁产品目录》
二、出口许可证办理实操指南
(一)申请条件与主体
具备对外贸易经营权的外贸企业、生产企业均可申请,无需额外资质,符合现有进出口备案条件即可。
(二)必备材料清单
核心材料:出口合同原件(需中方盖章、外方签字或盖章,采购订单不可替代)、生产商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需加盖公章,明确产品规格、质量标准及检验结果)。 特殊材料:加工贸易需提供配额证明文件及进口报关单(数量需与加贸账册一致);对外承包工程出口需附加项目备案或立项回执。 格式要求:所有附件需以 PDF 格式上传,合同命名规范为 "出口商名字 + 进口商英文名 + 合同号 + 合同 CONTRACT 盖章版.pdf",合格证命名为 "生产商名字 + 产品名称 + 合格证盖章版.pdf"。
(三)办理流程及时限
材料准备:确保合同真实有效、质量证明信息与生产商信息一致,虚假材料将纳入信用惩戒。 线上申报:通过商务部 "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或地方商务主管部门线上系统提交申请。 审核签发:常规申请 3-5 个工作日办结,特殊情况可申请加急,1-2 个工作日完成审核。 领证方式:电子许可证可自行打印,也可选择现场领取或邮寄纸质版。
(四)关键注意事项
贸易方式差异:加工贸易、补偿贸易项下实行 "非一批一证",有效期内可通关不超过 12 次;其他贸易方式实行 "一批一证",需一次报关使用。 计量单位转换:合同计量单位与规定不一致的,需换算为 "千克",无法换算的在备注栏注明。 多 HS 编码处理:一个合同包含多个商品代码时,需分别申请对应许可证。
四、高频问题精准解答
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有格式要求吗?
答:无固定格式和模板,由生产商自行开具,需加盖质检章或公章,可自行决定涵盖产品范围及有效期。
含不锈钢管的组装产品,是否需单独申请许可证?
答:需企业对照出口目录自行判断,重点核查不锈钢管是否在管理范围内。
申报信息提交后无法加盖电子签章怎么办?
答:检查浏览器设置,确保未屏蔽弹出窗口,需设置为允许状态。
国外企业名称无法翻译录入系统如何处理?
答:与外商沟通确认后填写中文名称,避免强行翻译导致录入错误。
许可证申请能否复制原有信息?
答:正常情况下不可复制,每单需从头填写,预录页面信息锁定后无法修改。
报关时许可证金额、数量与报关单不一致怎么办?
答:许可证数量不应大于合同数量,海关执行 3% 溢短装标准,具体可咨询当地海关确认。
海关填表详细解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