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咱们聊的山钢集团两起案子,一个普通销售主管,靠“甩货”(拿省外补贴的优惠把货卖到省内)一年骗走公司1000多万补贴;一个营销总公司总经理,利用职权大肆敛财,把国企当成自己的“摇钱树”。
第一案:销售主管王某,靠“甩货”空手套白狼,一年骗走1000多万
先说说王某,他只是山钢集团一个普通的销售业务主管,算不上什么大领导,但架不住他“脑子活”,专钻公司政策的空子,把国家的钱当成自己的“提款机”。事情的起因很简单:山钢集团为了开拓省外市场,出台了一个政策——凡是钢材卖到山东省外的,公司会给一定的价格优惠和运输补贴,国内很多钢铁企业都存在这个政策。本来是好事,想让钢材走出山东,多赚点钱,结果却被王某钻了空子。王某的操作手法其实一点都不复杂,甚至可以说很“粗糙”,但就是没人管,硬生生让他骗了一年多。具体怎么操作呢?第一步,他假借别人的名义,在省外注册了一家贸易公司。这家公司看着是外地的,实际上就是个空壳,联系电话都是山钢所在地的,说白了就是王某自己的“马甲”。第二步,他利用自己销售主管的职权,虚构外地客户和送货地点,跟公司申请“省外销售”的价格优惠和补贴。然后找物流公司串通好,伪造运输单据、出库单,假装把钢材运到了省外。第三步,也是最关键的一步——“甩货”。这些本该运到省外的钢材,根本没出山东,而是在当地或者周边地区,直接卖给了本地的经销商。相当于王某用“省外销售”的名义,骗到了公司的补贴,再把钢材以正常价格卖掉,中间的差价+骗来的补贴,全进了他自己的腰包。就这么一套操作,王某仅一年时间,就骗取了企业价格补贴1000余万元!说句实在话,王某的手段真的不算高明,只要公司稍微查一查物流轨迹、核实一下客户信息,就能发现破绽。但为什么他能骗一年多?很值得人去深思!
第二案:营销总公司原总经理刘某,权倾一方,把职务当成“敛财工具”
如果说王某是“小打小闹”,那山钢股份营销总公司原总经理刘某,就是“大搞特搞”了。作为营销口的“一把手”,刘某手握钢材销售、供应商准入的大权,把国企的权力当成了自己敛财的工具,违纪违法的胆子大到离谱。刘某的案子,是当年山东省“室企地”联合办案的第一案,可见案情有多典型、影响有多大。他的腐败行为,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每一个都直指管理漏洞。第一个方面,收受贿赂,帮人“走后门”成为代理供应商。咱们都知道,想给山钢这样的大型国企供货,门槛很高,很多企业挤破头都进不去。但刘某不一样,只要有人给他送钱、送好处,他就敢违规操作,让一些资质不够、实力不行的企业,顺利成为山钢的代理供应商。这些靠“走后门”进来的供应商,要么供货质量不达标,要么价格比市场价高,最终损失的还是山钢集团的钱,也就是国家的钱。而刘某,就靠着这种“权力寻租”,赚得盆满钵满。第二个方面,利用职权,给特定客户“开绿灯”。作为营销总公司总经理,刘某能决定钢材的生产优先级、供货顺序。一些客户为了能优先拿到钢材,或者拿到价格优惠,就拼命给刘某送好处。刘某收了钱,就违规给这些客户协调生产、优先供货,完全不顾公司的规定和其他客户的利益。
更离谱的是,刘某还纵容手下的销售人员,跟王某一样搞“甩货”骗补贴。本来公司给省外销售的补贴,是用来开拓市场的,结果被刘某和手下当成了“敛财工具”。他们和运输商勾结,假装把钢材卖到省外,实际在本地“甩货”,套取补贴后瓜分,导致山钢的钢材出现了一个奇葩现象——去厂里买钢材,居然比在经销商那里买还贵!你合作的钢厂有没有这个问题,可以评论区讨论。
深挖根源:不是蛀虫太狡猾,是山钢的管理漏洞太大
不管是王某的“甩货”骗补贴,还是刘某的权力寻租,只要公司有完善的内控机制,就能及时发现。比如,核实货物流向、核查客户信息、监管补贴发放,这些都是最基本的操作,但山钢却没有落实到位,导致王某骗了一年多都没人发现,刘某更是长期为所欲为。山钢出台省外销售补贴政策,本意是开拓市场,但却没有配套的监管措施,没有明确谁来监督、怎么监督、出了问题谁负责,相当于“只画饼、不监管”,给腐败分子留下了可乘之机。但说实话,整改能不能彻底堵住漏洞,还是个未知数。
山钢这两起腐败案,不是个例,在国企尤其是钢铁行业,采购、销售环节一直是腐败高发区。想问问大家:你认为国企应该怎么堵住采购、销售环节的腐败漏洞?为什么总有国企员工敢铤而走险、损公肥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