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生态环保"灯下黑"?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反馈督察情况,就是很多企业对待生态环保的复刻

   2026-03-26 蛰伏的老张蛰伏的老张6240
导读

3月20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管委员会官网上报道“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反馈督察情况”,主要问题(蓝色字体为通报的内容,黑色字体为本人观点):1、对生态环境保护问题重视不够,监管缺位。集团个别下属企业多次受到行政处罚;纵容部分新能源项目未通过水土保持验收即投入生产;对受到

3月20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管委员会官网上报道“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反馈督察情况”,主要问题(蓝色字体为通报的内容,黑色字体为本人观点):

1、对生态环境保护问题重视不够,监管缺位。集团个别下属企业多次受到行政处罚;纵容部分新能源项目未通过水土保持验收即投入生产;对受到生态环境行政处罚的企业仍被授予安全环保一级单位称号;部分应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被降为一般隐患进行交办,一些问题整改流于形式。
水土保持“未验先投”,有生态违法处罚仍被授予“环保先进单位”,这些表述已经很明显了,那就是追求“经济效益为先”,早投产、早受益,“不管白猫还是黑猫,能赚钱的都是好猫”;至于重大隐患整改的问题,反正是能糊弄就糊弄过去了吧。
从另外一个方面来理解,那就是经济形势不太好,而国有资产也在强调市场化的“经营指标”,所以还是要综合考虑投入和产出,以及最终的经济效益。还是那句话,一切都得为经济、效益让路。
2、 环境守法意识薄弱,2022年以来下属生产型二级公司多数因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一些公司屡查屡犯。煤矿违法违规问题突出,有的存在越界开采等问题,有的长期违规排放矿井水。
“屡查屡犯”,其实就是惯犯了吧。因为即使是二级公司,地方的主管部门也拿这些“官老爷”没有办法,谁让他“高人一等”呢?至于煤矿的越界开采、长期违规排放矿井水等问题,不正是中小型煤炭生产企业普遍存在的问题吗?只是小煤矿可以关停,这些厉害角色,我们动他不得。
3、 为完成考核指标,数据造假“泛滥”。落后生产设备淘汰滞后,集团下属二级公司仍有大量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未按规定淘汰;在节能降碳工作上,部分煤电机组节能改造未达标或未开展性能试验鉴定,集团却按达标上报;个别企业为完成考核目标,违规同意下属电厂人为调低供电煤耗数据,集团审核把关不严。部分企业煤炭减量替代和节能验收要求落实不到位。
这些问题,其实是很多重点能耗企业的一些“常规操作”。特别是淘汰落后机电设备,有的企业直接在现场换铭牌,涂上新的油漆来蒙混过关,其实真正地方监管到位的话,查一查原始出厂档案,分分钟就能搞定。至于调低煤耗数据,是为了“达标”而采取的“数据化手段”,通过库存平衡等统计手段,实现达标是常规操作,见怪不怪了。
你说大型企业都玩这种熟悉的套路,灵活一点的企业谁不会去玩这种数字游戏呢?从税务上来说,都有合理避税以及合理利用规则做好财务账目一说,只有企业经营成本账算得过来,这点数字游戏其实真的不足为奇。
4、 污染防治工作短板明显。大气污染防治问题突出,部分化工企业通过火炬燃烧违法排放废气,一些企业挥发性有机物、燃煤锅炉烟气等治理不到位,部分企业排污许可制度执行不严格,存在无证排污问题。固体废物处置问题多发,个别煤矿擅自扩大排矸场面积,侵占林草地。金川水电站违法倾倒弃渣,侵占大渡河河道及沟渠。集团多数井工矿未建成煤矸石井下充填工程,实际充填量仅为能力的八分之一。水污染防治有差距,部分煤矿超标排放大量高含盐矿井水。
违规排放就算了,还来个无证排污,这说明了下面企业的觉悟确实是“太高”了,一般的小企业都不敢无证排污。是地方根本管不了他们,还是有其他的原因呢?
除了大气污染防治的问题外,还有侵占林地、侵占河道和沟渠,看来根本没有把生态问题当回事。至于配套的井工煤矿煤矸石填充问题,不说都知道,那是达不到标准要求的;煤矿超标排放矿井水,这不是原来小煤矿干的事儿嘛?怎么国家能源集团下面的企业也学聪明了。
5、生态破坏问题较为突出。个别电力企业未批先建光伏电站侵占林草地。部分风电场水土保持措施落实不力,有的未落实野生动物保护措施。一些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未达要求,部分水电站还人为干预生态流量监测系统,导致生态流量下泄量大幅减少。矿山生态修复措施落实不到位,神延煤炭西湾露天煤矿等4家煤矿生态修复推进迟缓。
发展新能源光伏、风电还有传统的水电时,生态破坏就没有停歇过,加上传统火电配套的煤炭矿山生态修复滞后,一句话总结,就是涉及电力全产业链都存在各种生态破坏问题,电力是保供了,生态不保了。总归起来,在经济和生态环境保护上,我们还是喜欢算治理的投入帐、算生态维护、修复的支出帐。
细细地看这个通报,基本囊括了从无证排污、非法排污、节能减排数据造假、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未建设、生态破坏、生态修复滞后等典型生态环境问题,情不自禁地想到一句话“大家都是正常人,在经济效益面前谈觉悟,所有的企业都知道那是一句空话”。

只是这种"经济效益优先"的逻辑,在国家能源集团这样的央企身上出现,其危害远比中小企业更为深远。一方面,央企本应是行业标杆和制度执行的表率,其违规行为会形成恶劣的示范效应,让"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成为整个行业的潜规则;另一方面,当监管者面对"自己人"时若总是"高举轻放",环保法律法规的权威性便荡然无存,最终损害的是整个生态文明建设的根基。

还好我们从此次督察组的通报中可以看到,通报措辞严厉、问题具体,也传递出一个明确信号:生态环境保护不是可选项,而是不可触碰的红线。国家在生态环境保护上,并不会区别对待,也不会分央企、国企、外资还是私人企业。凡是不满足生态文明建设的,凡是不满足“美丽中国”建设要求的,都必须要加大投入、推进整改,还社会一个“绿水青山”,千万不要嘴巴上大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际操作上确实“金山银山建起来,生态环保站一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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