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欧洲产生约5万吨黑粉(black mass),其中至少60%——价值约€1.5亿——流向欧盟以外地区加工。更令人意外的是,这些黑粉的大部分最终抵达了韩国和东南亚,而非留在欧洲本土处理。
2026年7月30日,欧洲交通与环境组织(T&E)首次系统披露了欧洲黑粉贸易流向的全貌。本文拆解欧洲预处理/湿法设施现状、出口驱动力、贸易流向及政策走向。
欧洲预处理与湿法设施:纸上产能远超实际产出
截至2026年7月,欧洲共有122个电池回收相关项目,其中已投产运营62个,在建11个,规划中33个。
T&E报告追踪的93个项目,若全部上线,2030年总处理能力将达约132万吨。
但声明产能≠实际吞吐量。
关键差距在于:
• 欧洲年产可交易黑粉约4万吨(总量约5万吨,扣除自留/储存/在途)
• EU内声明黑粉处理产能仅约1.3万吨
• 实际在EU内处理的量更低,约27kt+流出
• 已投产项目中,仅11家报告了黑粉产出,合计约2.45万吨/年
• T&E指出:超过50%的规划产能处于风险之中
值得注意的是,韩国企业在欧洲的投资集中在预处理阶段:SungEel HiTech在匈牙利建成3.5万吨湿法产线,SK tes在荷兰运营1万吨预处理,POSCO在波兰运营1万吨预处理。T&E报告指出,亚洲企业倾向于"在EU把电池破碎成黑粉,然后运回本国做进一步回收",不愿在EU投资资本密集型和运营成本密集的湿法冶金精炼厂。
为何出口?三重结构性困境
欧洲年产约4万吨可交易黑粉,但EU内声明处理产能仅约1.3万吨,结构性过剩导致大量黑粉必须外流。更深层的原因有三:
一、精炼产能严重不足 全球精炼产能约94%集中在中国。欧洲精炼产能仅约3万吨,其中约1.3万吨为运营中的黑粉摄入产能,另外约1.7万吨属于Glencore Nikkelverk(挪威),但其原料在EU外预处理。T&E报告直言:"Material-recovery capacity is ~94% Chinese, while Europe is a rounding error." 二、中游产业链断裂 即便有回收材料,欧洲缺乏正极前驱体(pCAM)产能来消纳。欧洲对电池级碳酸锂的需求几乎为零,对回收产出的硫酸镍、硫酸钴"完全没有本土买家"。回收出来的中间体,在欧洲找不到买家——因为pCAM生产全在亚洲。 三、成本竞争力劣势 据T&E基于BloombergNEF LiRyc模型的测算:
数据来源:T&E分析,基于BloombergNEF LiRyc模型,场景为圆柱形LFP电池包,自动化拆解+湿法冶金
贸易流向:黑粉去了哪里?
T&E报告首次披露了欧洲黑粉出口的具体流向数据(基于Circular Energy Storage 2024-25年海关贸易数据筛查)。
核心流量数据 欧洲年产黑粉总量:~50kt
扣除自留/储存后可交易量:~40kt
EU内处理量:~13kt(32.5%)
流出EU量(下限):~27kt(≥67.5%)
部分估算外流比例上限:80%
外流年度价值:€1.5亿
对应约22.5万辆退役EV的电池材料
出口目的地明细(2024-25年平均):
注:以上为通过可追踪海关代码追踪到的约10kt出口量。另有约17kt隐藏在更笼统的化学品贸易代码中,实际总外流量约27kt/年。数据来源:Circular Energy Storage,T&E报告。
关键发现:韩国+东南亚合计占出口量约81% 韩国是国内最大的黑粉进口国之一。2025年韩国黑粉进口量约4.8万吨,国内产出仅约5000吨,进口依赖度极高。韩国国内回收产能利用率约56%,闲置产能约4万吨。
2030年预测外流规模:
如维持60%+外流比例不变:
• 预测外流量:至少200kt黑粉/年
• 对应约170万辆车的可回收电池材料
• 预测外流价值:约€11亿/年
• 到2035年,通过扩大回收可避免进口超过8万吨锂(LCE当量),对应约250万辆EV的锂需求
附:废铝出口同样值得关注
不仅电池领域,废铝出口也呈现类似趋势:2000年EU废铝出口额为$4亿,到2024年已增至$24亿,增长60倍,其中84%流向亚洲。此外,每年约350万辆报废车辆在EU"消失"(注销/拆解/非法出口)。
政策方向:从"自由流动"到"战略管控"
T&E报告提出了八项政策建议,核心逻辑是:将黑粉和废旧电池材料从"自由流动的贸易商品"转变为"受管控的战略资源"。
1. 限制黑粉外流 通过出口禁令或出口费用(向非EU买家征税,所得投入EU回收产能),限制黑粉流出EU。同时明确黑粉法律定义——在精炼为可回收金属之前,始终保持"废物"身份,堵住"标注为产品规避废物运输管制"的漏洞。 2. 限制废铝外流 同样适用出口禁令或费用机制,遏制废铝大量流向亚洲的趋势。 3. 限制报废车辆出口 修订ELVR(报废车辆指令),2028年起限制出口Euro 4排放标准以下车辆;2035年起限制5年以上车龄车辆出口到第三国。堵住每年350万辆报废车辆"消失"的漏洞。 4. EU内部废物单一市场 修改废物运输法规(WSR),对含关键矿物废物在EU内部跨境运输豁免事先书面通知同意程序,改为简化信息程序。 5. 统一End-of-Waste标准 对含关键矿物废物制定EU统一且严格的终结废物标准,避免各国标准不一导致的监管套利。 6. 回收含量 + 联盟含量要求 修改EU电池法第8条,在现有回收含量目标基础上增加"联盟含量要求"——新电池中必须包含一定比例的EU本土回收材料,而非用全球任何地方回收的材料来满足。 7. IAA本地内容规则扩展 在工业加速法案(IAA)下,将pCAM纳入本地内容要求;2032年起扩展到负极活性材料(AAM)和关键矿物(CRM)。 8. 资金支持 通过EU Innovation Fund、EIB、未来European Competitiveness Fund及国家补贴,优先支持湿法冶金回收CRM项目。
政策时间线一览:
值得关注的是,7月31日,美国Trump总统签署行政令,依据《国防生产法》限制废旧电池和黑粉出口。欧美同步收紧黑粉出口管控的趋势已经明确——全球黑粉正从"自由流动的贸易商品"加速转变为"受管控的战略资源"。 小结 欧洲电池回收面临的核心矛盾是:预处理产能过剩,精炼产能严重不足,中游产业链缺失。每年约4万吨可交易黑粉中,至少2.7万吨流向欧盟以外——韩国和东南亚合计承接约81%。 政策端,从2026年11月黑粉纳入危废禁向非OECD出口,到2027年电池法回收含量生效,再到2028/2032/2035年逐步收紧的车辆和材料出口限制,欧洲正在构建一套完整的"资源内循环"管控体系。对于中国回收企业而言,海外黑粉获取渠道可能同时面临美国和欧洲两端的收紧,原料竞争格局正在发生结构性变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