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行业“反内卷”之路

   2026-05-20 企业改革与发展张娜 刘镇玮8080
导读

光伏行业是我国制造业的名片,光伏产品也是出口“新三样”之一,光伏发电更是我国实现“双碳”目标的关键抓手。早在2007年,我国光伏电池和组件的产量就已跃居世界第一,这一里程碑式的事件标志着我国光伏产业开始在全球范围内崭露头角。经过十几年的发展,我国光伏产业充分利用自身技术基础和产业配套优势快速发展,逐步取

光伏行业是我国制造业的名片,光伏产品也是出口“新三样”之一,光伏发电更是我国实现“双碳”目标的关键抓手。早在2007年,我国光伏电池和组件的产量就已跃居世界第一,这一里程碑式的事件标志着我国光伏产业开始在全球范围内崭露头角。经过十几年的发展,我国光伏产业充分利用自身技术基础和产业配套优势快速发展,逐步取得国际竞争优势并不断巩固,目前已经形成了从工业硅、高纯硅材料、硅锭/硅棒/硅片、电池片,组件、光伏辅材辅料、光伏生产设备到系统集成和光伏产品应用等完整的产业链,产业规模迅速壮大。但自2022年以来,行业“内卷”愈演愈烈,大量企业陷入亏损。2024年和2025年,国家两次推动整顿“内卷”,取得一定成效。但截至2025年10月末,组件产品价格仍然在低位徘徊。光伏行业作为新兴产业,代表性强,其“内卷”表现、成因和危害具有普遍性,因而光伏行业“反内卷”政策具有借鉴意义。


一、光伏行业“内卷”的表现


光伏行业的“内卷”集中体现为“四卷”——卷资本、卷产能、卷产量、卷价格。其过程是:下游需求增长温和拉升组件和电池片价格,带动资本涌入;上游供需失衡,硅料和硅片价格暴涨,资本涌入扩产,产能激增,价格暴跌;下游需求放缓,价格暴跌;产业链各个环节价格暴跌。


(一)资本多元涌入,行业竞争激烈


2024年,硅料、硅片、电池片和组件四大生产环节,按产能和产量指标,全球十大生产企业均为我国公司。在这四十家大企业中,大部分原先一直从事光伏行业,其余企业则分为三类:一类是原先从事其他行业的企业新投资的,如江苏阳光、江苏双良、正泰新能、其亚等;一类是原先从事光伏设备或辅料的企业投资新创的,如高测;一类是原光伏企业人员离职后筹资自创的,如丽豪清能、高景、一道新能等。在四大生产环节的四十家大企业之外,这三类企业的比例更高。在地方政府、国有资本、投资基金、金融市场的支持下,大量资本涌入光伏产业各个环节,全国各地除西藏外均有分布,形成混战局面。即使是在目前的低谷阶段,仍然有企业公布了扩张计划。


(二)产能急剧膨胀,产量连番激增


从2019年到2024年的六年间,四大生产环节的产能分别增长5.6、6.8、6.9、6.6倍,产量分别增长4.3、4.8、5.3、5.4倍。从产能和产量扩张水平看,下游比上游的扩产水平要高一些,但整体差距不大。其中,2019年至2022年,在国内装机量温和增长、组件均价下降6%的情况下,上游环节产能和产量仍然暴增,价格飞涨,其中,硅料、硅片和电池片均价分别上涨257%、106%、9%。这反映出终端装机需求的增长被上游过度放大,上游有操控价格上涨的潜在可能。而在2023年至2024年,我国装机量大幅增长,但四大生产环节产品价格分别下跌82%、79%、72%、57%,进一步佐证了上游价格泡沫巨大且存在价格操纵潜在可能。与此同时,产能利用率等指标不断下降。2019年到2024年,四大生产环节的产能利用率分别从73%、78%、67%、65%下降到59%、58%、53%、54%。组件产能与需求量(国内装机量+出口量)之比从64%下降到45%,组件产量与需求量之比从98%下降到82%。


(三)价格波动明显,上游更加剧烈


2019年到2025年三季度,历年最低价格(2025)和最高价格(2022),硅料(每吨)为3.5万元和30.3万元,差距8.7倍;硅片(每片)为1.2元和7.52元,差距6.3倍;电池片(每瓦)为0.24元和1.35元,差距5.6倍;组件(每瓦)为0.68元和2.03元(2021),差距3.0倍。从价格波动幅度看,越贴近市场的组件和电池片波动幅度越小;越远离市场的硅料和硅片价格波动幅度越大。这一方面反映了上游成本构成远比下游简单(硅料的电力成本占50%多),下游则更容易受到复杂多样的辅料成本的约束,同时也表明上游环节在市场集中度更高的情况下利润空间更大,成本更可控,价格更可操纵,进一步反映了电力作为上游产品主要成本的竞争优势较为巩固。例如,硅料环节的一些企业现金生产成本不足3万元,多数企业现金成本在3万元至4万元之间,即使在2025年二季度光伏产业的“至暗时刻”,硅料价格跌至3.5万元,少数老企业仍然能够保持盈亏平衡。


二、光伏“内卷”的成因和危害


光伏产业“内卷”的演化模式在我国各产业中具有很强的代表性,在归纳其“内卷”表现形式的基础上,厘清其形成“内卷”的内在机制有助于制定符合实际的光伏产业“反内卷”政策,并在制定其他行业“反内卷”政策时提供借鉴。


(一)迷恋产能优势,技术进步趋缓


光伏行业“内卷”的直接原因是全产业链的产能扩张超过了市场的实际需求,这固然加快了我国光伏装机量的增长速度,但对光伏行业自身的健康发展无利,特别是技术进步速度出现了显著下降。在四大生产环节中,技术含量最高的依次为硅料、电池片、硅片和组件。然而,从全产业链看,每个环节的产能增长速度都很高,技术门槛并没有成为扩产的障碍,由此也反映出产业技术发展减速趋势。目前,除了电池片环节仍然具有一定的技术进步空间之外,其他各个环节的技术进步空间都越来越小。卷价格的结果并未带来产业链效率的提高,反而降低了行业效率。在各个环节生产技术被挖掘到难以继续深挖的情况下,扩产不仅成为争取市场份额、保持竞争地位的手段,也成为市场回暖后获得利润的关键。即使是在2024年以来价格已经降到成本之下,各个环节仍然提出了扩产目标,给未来市场蒙上了阴影。由于企业过度迷恋产能,即使国家出台相应的控产政策取得一定效果,未来也可能难以保证不再“内卷”。


(二)追求极致成本,多方利益受损


各个环节都极力压低成本。除了尽可能通过签订长协订单压低原料成本之外,企业还尽力控制辅料辅材、动力、管理成本,以及通过提高生产自动化水平控制劳动力成本。极致的成本控制导致生产设备和各种辅材、辅料价格持续下降,冲击设备和辅材、辅料生产企业的经营效益。尽管组件价格的大幅度下降十分有助于我国装机量的增长和碳中和目标的实现,但由于组件出口量约占我国组件产量的近40%,在我国组件产能、产量占全球市场绝对优势的条件下,企业损失大量海外市场营收,造成出口量增利减的不利局面。以2023年和2024年为例,组件出口量分别上升38%和13%,按美元计的出口额却分别下降7%和29%。在光伏制造环节全面压低成本的同时,光伏行业相关的所有企业盈利都受到影响,职工薪酬福利、国家税收也不例外。


(三)高度依赖资源,产业结构失衡


四大生产环节中硅料能耗最高,其次为切片(含拉棒),再次为电池片,最后为组件。若无煤电、水电的价格优势,我国光伏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将大幅下降。作为原料的多晶硅的提纯和作为切片原料的单晶硅拉棒对电价最为敏感,而多晶硅的上游产品工业硅冶炼能耗更高、对电价更敏感,因此工业硅、多晶硅和单晶硅棒项目多分布于西北煤电区、西南水电区。而电池片和组件则主要分布在对电价敏感度不高、出口便利的东部地区。在工业硅、多晶硅和单晶硅生产环节,企业不仅尽可能利用西北、西南地区低价的煤电、水电,大量企业还自建自备煤电厂,电厂也向工业硅和硅料领域延伸。对廉价电力资源的依赖造成了产业组织结构失衡。六年间,产能、产量的前五家行业集中度(CR5)呈现由低到高再低的走势,其中,硅料产能集中度从75%到86%再到71%,产量集中度从77%到88%再到76%;硅片产能集中度从77%到81%再到51%,产量集中度从73%到85%再到54%;电池片产能集中度从36%到52%再到39%,产量集中度从38%到59%再到49%;组件产能集中度从52%(2020年)到50%,产量集中度从43%到62%再到52%。上游集中度保持较好,下游高度分散,其中电池片集中度最低。


(四)大局意识不强,发展理性不足


光伏行业在创造辉煌的同时,业内也充斥着冲动和不理性,龙头企业缺乏格局,行业发展失序,景气度大起大落,不仅给自身带来损失,也给政府带来压力。特别是上游行业,扩产缺乏理性,定价有操纵嫌疑,忽视下游企业的利益。至今仍然没有企业打通全部链条,利益均衡机制落空。从2024年产量排名前十的企业看,没有一家企业打通全产业链。在上游的硅料和硅片环节,只有协鑫和弘元两家跨两个环节。在下游的电池片和组件环节,通威、晶科、晶澳、隆基、天合、正泰、阿特斯等七家跨两个环节。而在硅片和电池片环节,仅有隆基、晶科和晶澳三家跨两个环节。上游的硅料环节技术含量和门槛最高,但涉足其中的企业很少向下游环节延伸。而硅片环节技术含量和门槛并不高,但这个环节成为一个断链。尽管我国光伏企业在各个环节都已经处于绝对优势地位,但资本进入缺乏有力约束和耐心,短平快思想作祟,对行业冲击较大。大部分企业偏重追求短期利益,缺乏长远战略规划意识、行业整体健康发展意识,竞争手段单一,行为不够成熟,与国家的期待存在较大差距。由于企业整体观、大局观意识淡薄,产业链不完整,上下游没有打通,成本没有有效衔接,各个环节之间处于各自为战的境地,难以顾及行业的长远、健康发展。


三、政策建议


历史上,在光伏行业遭遇严重供需矛盾时,政府多次进行政策扶持,取得了积极成效。例如,在2008年金融危机冲击下,国内光伏企业经营困难,政府在2009年及时实施“金太阳工程”拉动需求,光伏行业很快走出困境。2010年到2011年,我国光伏组件产量全球占比连续超过50%和60%。2011年到2012年,欧美对我光伏产品实施反补贴政策,第一批光伏企业大部分倒闭,少数企业艰难存活下来。2013年到2014年国家出台政策,扶持骨干企业发展,拉动分布式光伏发展,并实施“光伏扶贫工程”,光伏产业步入高速发展阶段。2019年到2020年行业发展缓慢,受疫情影响以及“双碳”目标(2020年)提出后,2021年政府出台政策大力推动在西北“沙、戈、荒”地区建设大型发电基地。由此,2022年光伏行业迎来了最快的发展,产能、产量大增,价格暴涨,企业盈利达到历史最好水平。2022年,光伏行业成为我国制造业新名片和出口“新三样”之一。然而,目前光伏制造业的规模今非昔比,政府资源也要应对多方面的需求,不宜继续主要通过政府扩大下游需求来化解光伏产业的矛盾,光伏行业必须通过自身的结构性调整实现高质量发展,并顺应国家政策统筹好安全和发展的关系。


第一,加快推进产业链碳足迹计算和碳约束,市场化出清产能。光伏产业是绿色光明的事业,应当从自身的绿色生产做起,政府可以以降低碳足迹的市场化方式推进产能出清。建议在光伏产业链推进碳足迹计算试点,首先要求在工业硅冶炼、多晶硅提纯、单晶硅拉棒环节加快使用直连风电和光电,工业硅冶炼、多晶硅提纯每年至少降低20%的可核查碳足迹,单晶硅拉棒环节每年应至少降低15%,硅片、电池片企业每年应降低10%,组件企业每年应降低5%。达不到要求的企业,必须从碳市场购买碳配额和绿证。生态环境部可成立专家工作组来推动这一工作。通过碳约束,以绿色生产、节能、降耗、减排的要求,淘汰一批企业,出清产能,将各个环节的产能利用率提高到80%~85%的健康水平。


第二,通过兼并重组打通上下游产业链,平衡各方利益。光伏行业“反内卷”政策的出台,可能在短期内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企业产能、产量下降,价格反弹,但如果不整合产业链,市场趋于平稳后仍然可能再次陷入“内卷”,产能、产量还会以其他方式上升(比如向境外转移,以外打内)。对此,不应过高估计企业的责任意识和大局观。由于光伏产业链较短,比其他产业链更清晰,又是我国绝对主导的产业,因此,更应当要求企业有行业健康发展意识,平衡上下游之间的利益分配,乃至于企业和国家、企业和职工利益的平衡。为此,应通过银行信贷、资本市场、财政税收、社会保障、政绩考核等一系列组合政策,推动上下游企业兼并重组,提高上下游企业一体化水平。重点是推动上游企业向下游延伸,把工业硅环节也纳入进来,形成工业硅—硅料—硅片—电池片—组件全产业链的若干家大型纵向一体化集团,使各个环节的集中度(CR5)提高到75%左右。


第三,控制产业链出海节奏,统筹安全与发展。作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我国光伏产业拥有的知识产权全球第一,是一两代人的心血凝结。由于光伏发电在能源安全、绿色转型和碳中和的作用最大,必须平衡近期利益和长远利益、行业利益和国家利益,防止转移到海外的环节冲击国内市场。同时,鉴于欧美国家对我国新能源技术的觊觎,必须严格控制硅料和电池片这两个技术含量较高的环节出海,对于相关的生产设备向境外输出也必须严加控制。考虑到组件环节吸纳劳动力的能力最高,不宜再继续鼓励企业扩大海外设厂的规模。对于国外企业各个环节的原材料供应,也必须限制供应量,以抬升其成本和价格,保持我国企业的竞争优势。


(作者张娜系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可持续交通创新中心研究员;刘镇玮系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本文是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以四链融合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研究”<编号:23AJY001>的阶段性成果)


(本文刊登于《企业改革与发展》杂志2026年第5期。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文中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供诸君思考。)


 
举报收藏 0打赏 0评论 0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本月点击排行
大家都在“看”
快速投稿

你可能不是行业专家,但你一定有独特的观点和视角,赶紧和业内人士分享吧!

我要投稿

投稿须知

手机扫一扫,查看资讯
手机扫一扫,掌上查看本条资讯
免责声明
• 
本文为张娜 刘镇玮互联网转载作品,作者: 张娜 刘镇玮。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https://www.zgzszyhs.cn/news/show.php?itemid=2670 。本网站部分内容来源于合作媒体、企业机构、网友提供和互联网的公开资料等,仅供参考。本网站对站内所有资讯的内容、观点保持中立,不对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如果有侵权或违规等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时间妥善处理该部分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