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
银河期货研究员 戚纯怡
期货从业证号:F03113636 投资咨询证号:Z0018817
第一部分 前言概要
内容摘要:
第二部分 有关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办法的解读
一、国内下发的有关钢铁行业产能过剩的指导文件
《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6号)
《钢铁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工信部原〔2017〕337号)
《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工信部原〔2021〕46号)
二、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修订历史
2026年5月18日,工信部发布关于印发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通知,第二次修订了国内钢铁钢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
2017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钢铁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办法指出,要求列入钢铁去产能任务的产能、享受奖补资金和政策支持的退出产能、“地条钢”产能、落后产能、在确认置换前已拆除主体设备的产能、铸造等非钢铁行业冶炼设备产能,不得用于置换。随着国内钢铁行业的快速发展,原有的产能置换办法已经无法满足当时的行业情况。
2021年8月,工信部对原钢铁、水泥玻璃产能置换实施办法进行修订,出台了《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要求国内钢铁行业加速完成节能减排,严控新增产能,增加产业集中度。其中,也对钢铁落后产能置换比例进行了规定,要求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严禁增加钢铁产能总量。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置换比例不低于1.5:1,其他地区置换比例不低于1.25:1。企业完成实质性兼并重组后,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的置换比例可以不低于1.25:1,其他地区的置换可以不低于1.1:1。然而,办法执行以来效果并不理想,国内钢铁产能不增反降,部分停产产能、僵尸产能通过置换得到复产,使得国内钢材供应进一步增加。
因此,2024年8月23日,工信部发布关于暂停钢铁产能置换工作的通知,研究新的产能置换方案。直到2026年5月18日,新修订后的钢铁产能置换方案才被发布。方案提高了产能置换的比例,从原来的1:1至1:5改至全国炼铁、炼钢产能置换比例均不低于1.5:1,兼并重组置换比例提高至不低于1.25:1,并限制2年后不同企业间彻底取消产能置换,未来仅可通过实质性兼并重组实现产能转移。
同时也扩大了产能置换工作的限制范围,将不锈钢企业纳入规划当中,建设脱磷转炉须产能置换,退出和建设产能数量按普通转炉计。采用“电炉/转炉+AOD炉”双联法工艺冶炼不锈钢的,退出和建设炼钢产能数量以电炉/转炉产能或AOD炉产能的高值计;采用“回转窑一矿热炉(RKEF)+AOD炉”工艺冶炼不锈钢的,退出和建设炼钢产能数量以AOD炉产能计。不锈钢企业配套建设用于熔化合金的感应炉,感应炉设备容量和数量(以感应炉配套的变压器数量计)的乘积之和不得高于电炉/转炉或AOD炉公称容量之和的50%。AOD炉是不锈钢企业融化合金的后置设备,新规限制后置设备产能必须与前置设备配套,防止企业以融化合金名义新增产能。
第三部分 此次修订可能带来的影响
一、长期改善行业产能过剩情况
本人具有中国期货业协会授予的期货从业资格证书,本人承诺以勤勉的职业态度,独立、客观地出具本报告。本报告清晰准确地反映了本人的研究观点。本人不曾因,不因,也将不会因本报告中的具体推荐意见或观点而直接或间接接收到任何形式的报酬。
免责声明
本报告由银河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许可证号30220000)向其机构或个人客户(以下简称客户)提供,无意针对或打算违反任何地区、国家、城市或其它法律管辖区域内的法律法规。除非另有说明,所有本报告的版权属于银河期货。未经银河期货事先书面授权许可,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更改或以任何方式发送、传播或复印本报告。
本报告所载的全部内容只提供给客户做参考之用,并不构成对客户的投资建议。银河期货认为本报告所载内容及观点客观公正,但不担保其内容的准确性或完整性。客户不应单纯依靠本报告而取代个人的独立判断。本报告所载内容反映的是银河期货在最初发表本报告日期当日的判断,银河期货可发出其它与本报告所载内容不一致或有不同结论的报告,但银河期货没有义务和责任去及时更新本报告涉及的内容并通知客户。银河期货不对因客户使用本报告而导致的损失负任何责任。
银河期货不需要采取任何行动以确保本报告涉及的内容适合于客户。银河期货建议客户独自进行投资判断。本报告并不构成投资、法律、会计或税务建议或担保任何内容适合客户,本报告不构成给予客户个人咨询建议。
银河期货版权所有并保留一切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