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7月3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第20号公告,宣布废止《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2024年本)》中所有涉及“梯次利用”的条款。100家已公告的“梯次利用”企业被全部移出合规名单。
工信部第20号公告从四个维度对“梯次利用”进行了全面清理:
第一,废止条款。正式废止《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2024年本)》中所有涉及“梯次利用”的条款,不再开展“梯次利用”企业公告管理。
第二,移出名单。将此前已公告的全部“梯次利用”企业移出合规名单,100家企业“白名单”资质作废。已公告的再生利用企业名单继续有效。
第三,划定红线。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将废旧动力电池整体或经过拆分、重组、装配等工艺,以电池包、模块、单体等形式用于电动自行车、电动平衡车、电动滑板车、100kWh以上储能系统、移动电源、玩具等法律禁止使用的领域。
第四,全面清理。要求相关标准化技术组织加紧废止或修订涉及“梯次利用”的国家及行业标准;各类社会团体停止“梯次利用”相关宣传推广、会议展览、服务咨询、培训交流等活动。
国内动力电池梯次利用企业“白名单”制度自2018年启动,工信部分五批公示合规企业:
2018年7月第一批:5家;
2020年12月第二批:22家;
2021年11月第三批:20家;
2022年11月第四批:41家;
2024年1月第五批(收官批次):合计68家。
五批累计,行业总名单扩容至156家(含梯次利用+再生利用)。随着100家“梯次利用”企业被全部移出,真正符合白名单的企业锐减至48家,移出比例达67.6%。
被移出的企业名单中,包括上海比亚迪有限公司、衢州华友资源再生科技有限公司、蜂巢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等知名企业。
“梯次利用”最早进入国家顶层政策设计,是在2012年6月国务院发布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中,出发点在于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因为动力电池退役时通常仍剩有较大的剩余容量,直接报废拆解会造成浪费。
值得注意的是,政策并非完全禁止废旧动力电池的再利用。
工信部在解读中明确指出:决定一块废旧动力电池能否再次进入市场的关键,是它作为一款电池产品能否全面满足所应用场景的质量标准和安全要求。
这意味着,“梯次利用”作为一个特殊的、可以区别对待的产品类别已被彻底取消,所有利用废旧动力电池生产的电池产品,统一纳入一般“电池生产”的监管框架。企业必须确保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在显著位置标识为“再利用产品”,且不得用于电动自行车等明令禁止的领域。
对已投入梯次利用产线的企业而言,合规路径突然中断,产能面临转型压力。100家被移出白名单的企业,需要重新审视业务方向,或转向再生利用,或提升产品品质进入一般电池生产监管体系。
对行业整体而言,政策的收紧将加速淘汰不合规产能,净化市场环境。过去“挂梯次之名、行劣质之实”的灰色空间被彻底封堵。
从更宏观的视角看,随着中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持续攀升,动力电池已进入规模化退役阶段。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事关资源安全和公共安全。此次政策调整,正是对这一重要议题的制度性回应——废旧动力电池的再利用,不能再以牺牲安全为代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