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如果你在四川宜宾、河南许昌或湖南邵阳骑电动车,出门前最好先看一眼当地新规——因为罚款数字真的落地了。四川宜宾、河南许昌、湖南邵阳的条例规定和整治行动都是在这一天前后出台的。
《宜宾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是最为全面的一个。从10月1日起实施,共六章三十三条,于今年7月29日由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批准。到今年3月为止,宜宾市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已经超过了67万辆,条例对从生产销售、登记上牌一直到骑行通行、停放充电以及回收都进行了管理。
河南许昌同一天实施的,只做一件事情。《许昌市电动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规定》中所指的楼道、楼梯间、门厅等地方的停放、充电行为。
湖南邵阳开始得比较早。当地的交警支队早在9月11日就发布了通告:对三四轮摩电车辆(包括老年代步车)进行专项整治,从9月11日到30日为宣传教育期,从10月1日到12月31日为集中整治阶段,自2027年1月1日起转入常态长效管理。
三则通告加起来,从10月份开始上路要留意的是"3禁3罚"。
不准在楼道和电梯里给电瓶车充电,这是与人们生活最近的一条。宜宾条例写得非常详细,在公共门厅、疏散通道、楼梯间、消防通道内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在乘坐电梯时携带电池进入,拒不改正者,对个人予以警告或处以五百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五千元至五万元的罚款。许昌的规定也一样,要求楼道、楼梯间、门厅不准停车、不准充电。两个城市,两条法规,针对的同一个行为就是把电池拿回家里去。
禁止非法改装、加装,这条有了新的玩法。拆限速、换电机控制器、扩大电池仓、安装遮阳伞雨棚等行为都属于查处范围。对于经营性的改装、拼装、加装的行为,罚款2000元至1万元,并且没收违法所得。但是福建华安的做法就更值得玩味了,从10月1日开始转入常态化的整治当中,一旦发现驾驶改装车上路行驶的行为,就要求把车辆恢复到原来的出厂状态之后再来进行处罚。罚款和恢复原厂的区别就是前者花钱了而后者还要免费重做一遍。
禁止不符合标准的车辆上路,这是最严的一条。没有进入工信部目录的三四轮车和过渡期结束后仍然存在的不符合标准的车辆都会被检查。邵阳对于没有牌照、没有证件、没有购买交强险的三四轮车违法上路行为,直接依法扣留车辆。
对无牌无证车辆进行处罚,在10月份集中整治期间最为严厉,前面所说的扣车就属于这种情况。
处罚不戴头盔的行为。宜宾要求骑车不戴头盔的,可以警告也可以罚款五元至三十元——数额不大,但是天天查。
对伪造、变造的号牌进行处罚。伪造或者变造号牌、行驶证的,收缴,并处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那么买新车还没来得及上牌怎么办呢?宜宾留下了三十天的时间,在新车购买后三十天之内,凭借发票就可以临时上路,不需要集中在几天之内把所有手续都办理完毕。
三地管的事情并不一样:宜宾全链条、许昌只管消防、邵阳只盯三四轮。网上流传的"全国通用罚单"并没有依据,外地发布的通告也不会套到你车辆头上。你所在的省份就可以查看该省的通告,在出门之前查看一下合格证,比背任何口诀都要好用。




